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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展示

山东东营河口华春110kV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《山东东营河口华春110kV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》内容公示如下:

项目名称:山东东营河口华春110kV输变电工程

建设单位: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东营供电公司

建设地点:东营市河口区境内

公示内容:山东东营河口华春110kV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

公示时间:2023年9月9日开始(不少于20个工作日)。

联系人:赵主任

联系电话:0546-8692505
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
1 山东东营河口华春110kV输变电工程验收调查表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