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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展示

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DSA装置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
  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 682 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 (国环规环评[2017]4 号),现将《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DSA装置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》内容公示如下:

  项目名称:DSA装置应用项目

  建设单位: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

  建设地点: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常春路43号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西院区综合楼1楼

  公示内容:DSA装置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

  公示时间:2023年3月1日开始(不少于20个工作日)。

  联系人:袁主任

  联系电话:13386470126

  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
1-第二人民医院DSA装置应用项目验收报告表.pdf